作者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 ,汉族,浙江杭州府钱塘县(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)人。明朝名臣、民族英雄。天顺元年(1457年),英宗复辟,大将石亨等诬陷于谦谋立襄王之子,致使其含冤遇害。明宪宗时,于谦被复官赐祭,弘治二年(1489年),追谥“肃愍”。明神宗时,改谥“忠肃”。有《于忠肃集》传世。《明史》称赞其“忠心义烈,与日月争光”。他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原文:
版本一:
千锤万凿出深山,烈火焚烧若等闲。
粉骨碎身浑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。
版本二:
千锤万击出深山,烈火焚烧若等闲。
粉骨碎身全不怕,要留清白在人间。
创作背景:
于谦从小学习刻苦,志向远大。相传有一天,他信步走到一座石灰窑前,观看师傅们煅烧石灰。只见一堆堆青黑色的山石,经过熊熊的烈火焚烧之后,都变成了白色的石灰。他深有感触,略加思索之后便写下了此诗。据说此时的于谦才十二岁,他写下这首诗不只是石灰形象的写照,更是他日后的人生追求。
现代译文:
石灰石只有经过千万次锤打才能从深山里开采出来,它把熊熊烈火的焚烧当作很平常的一件事。
即使粉身碎骨也毫不惧怕,甘愿把一身清白留在人世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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